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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播放奥运歌曲要交费
发布时间: 2008-08-20
   “北京欢迎您,为您开天辟地,流动中的魅力充满着朝气……”奥运期间,商场、KTV等场所播放的那些脍炙人口的奥运歌曲总能振奋人心。然而,记者近日了解到,奥运歌曲不能随便播放,如果要播放,必须交版权使用费。

  记者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了解到,北京奥组委已经把奥运会歌曲使用权交由他们统一管理。目前,奥运歌曲公开发行了70多首。如《北京欢迎你》、《We Are Ready》等。

 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和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》中的有关规定,对以商业用途使用奥运歌曲的场所进行收费。如在商场、酒店、餐饮等商业场所公开播放奥运歌曲,或制作、发行以奥运歌曲为内容的音像制品等,均应事先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联系并交纳相关费用。不过,个人、家庭、机关等以非商业用途传唱奥运歌曲的,可以不办理许可手续。

  近日,记者采访了我市一些商业场所的负责了,他们大都表示没有听说相关收费标准,也没有收到任何播放奥运歌曲要交费的通知。(实习记者王小许)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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