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每科开考前20分钟(语文科和外语科为考前30分钟),考场信号响后,考生持准考证、身份证进入考场,按照贴在桌子右上角的准考证号签对号入座,并将准考证、身份证放在号签旁以备核验;同时,要在一份《考生签到表》上签名,以便考官核对笔迹。
2、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迟到考生进场(外语科14∶45禁止入场)。
3、考生进考场可携带的物品:2B铅笔、0.5毫米黑色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、撕掉标签的矿泉水。不准带入考场的物品:移动电话、寻呼机、小灵通等各种通讯工具;计算器、商务通、电子词典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;涂改液和修正带;垫板和草稿纸会在第一科考试时发给,考生不能自带。
4、考生进入考场后,答题卡、草稿纸和垫板已放在桌上,此时应检查答题卡是否印刷歪斜、模糊不清、背面空白等,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。
5、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,但在开考信号发出前,考生不能答题,此时可认真核对试卷科目、页码,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、破损,是否漏印或字迹不清等,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提出。检查完毕后,考生可在答题卡和试卷规定的位置,认真填写本人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座位号等。
6、考试开始信号(一个长声)发出后,监考老师会宣布开始答卷,此时方可开始答题;考试结束信号(也是一个长声)发出后,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,考生应立即停笔起立,并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。凡考试开始前抢答或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的,将被作为违纪处理,可取消该科考试成绩。
7、考试开始60分钟后,允许考生交卷出场,出场前应将试卷、答题卡等反扣在桌面上,并带走准考证。交卷出场后,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8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立即起立,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,继续答题的将作为违纪处理。离开时,要注意带好自己的准考证和文具用品,严禁带走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和垫板,否则将被视为违纪舞弊处理。(望江楼)